当前位置:行业新闻 »
新闻正文

南京质代办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来源:发布时间:2017-05-05 13:44:09标签:

  1.镇江资质代办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镇江资质代办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五、镇江资质代办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简历页(插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6.设备机具的购置发票、照片; 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10.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1.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镇江资质代办提交材料要求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上级相关主 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 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 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七、镇江资质代办办理时限随时受理,资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应提供与申报资质相关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除提供职称证、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外,还应提供反映其个人专业的业绩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参加工程投标企业提供);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